本院经审查认为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》第九条规定,不动产物权的设立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,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。本案姜XX主张其为图们市口岸大街XXX号房屋的共有人,但案涉房屋在产...查看详情 >>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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